
网友自述:
“2007年结婚,大女儿8岁,小儿子2岁半,夫妻共同拥了一房一车,房子他父母出资30万,房子正在装修,现在花了10万左右装修款,他婚前有一房,他年收入20万,做建筑设计的,有些收入不通过公司开发票入账我也不知道有多少。我2014年怀二胎后就没工作,一直到现在,下个月准备上班,但是底薪只有1300。生儿子前偶尔家暴,我报过警3次,有一次有到派出所写材料,我还留有伤势照片,生儿子后虽然没家暴但有语言暴力。
我和他三观不合,性格不合,一起生活他看不起我,觉得我没本事赚钱,我真觉得好笑,我每天照顾两个孩子起居,家务都是我一个人干,困我在家还怨我不会赚钱。我也讨厌他,整天烟酒不离,喝多了经常找茬,三观有毛病,教孩子都不是往善引导,都是教孩子怎么自私自利,真的无法忍受,只想离婚,我自己是希望把夫妻共同拥有的车房变现各一半,儿子抚养权归我,因为我儿子还小,一直都是我带,但估计不会同意,女儿归他。
协议离婚不可能,除非我净身出户。现在也只有诉讼离婚,他经常说他的律师朋友能帮他打到一分钱都不给我,我觉得很好笑,觉得他很无知,但是我又担心离婚真的没公平分配财产。你该怎么办?”
我的建议:虽然遭遇三次家暴未离婚,可以理解是为了孩子或离婚想法不成熟。现在想离婚了,走诉讼离婚程序,是完全正确的。你老公的离婚威胁言语,请你忽略,不要在意他说的废话,法律面前人人平等。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,离婚财产分割时,参照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分割财产。婚姻法规定,过错是指有重婚、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、家庭暴力的、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。在离婚诉讼中,因过错方的行为导致夫妻离婚时,过错方应对无过错方给予民事赔偿。同时,如果一方有家暴行为,受害人需要治疗的、因家庭暴力失去工作或者影响正常工作的,以及在财产利益方面受到不利影响的,在财产分割时应得到适当照顾。因此,无过错方可以多分财产。由于家庭暴力导致离婚,夫妻在分割财产时,要遵守男女平等、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。一方有家暴行为导致离婚的,那么另一方可以多分财产。你平时多收集证据,图片,录音录像等,同时注意保管好,这些将来都是证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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